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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資料**章簽約合同是否有效?簽約人在同一項目中雖具有多重身份,但其以買受人公司名義對外簽約,并加蓋買受人公司的資料**章,該印章如曾作為簽約使用,應具有**出其字面記載的實際功能,出賣人公司據此供貨的,簽約人的行為構成表現(xiàn)代理,買受人公司應承擔付款責任。
發(fā)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條款,不適用于買賣合同,適用于建設工程合同、勞務合同、承攬合同。
發(fā)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條款,不適用于買賣合同,適用于建設工程合同、勞務合同、承攬合同。案件總結:(1)《較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四十三條*2款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三人,在查明發(fā)包人欠付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后,判決發(fā)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
長期、連續(xù)、瑣碎的匯款且多用于旅游及生活難以認定為借貸關系-戀人借貸
長期、連續(xù)、瑣碎的匯款且多用于旅游及生活難以認定為借貸關系-戀人借貸??裁判總結:1、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成立的兩個條件就是“借貸合意”和“實際收到借款”。而如果雙方是戀人關系且共同生活居住就難以避免的存在經濟往來,而在網絡背景下銀行轉賬、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均可查清雙方的交易記錄。?2、匯款進入一方,而一方的交易記錄顯示該筆匯款用于日常生活支出,顯然是有進有出的,且頻繁、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chuàng)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會員,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2007年執(zhí)業(yè)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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